宜兴市失业保险的领取金额根据不同的条件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宜兴市失业保险金的相关信息:
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和金额
第一类对象: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,在宜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,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720元。
第二类对象: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宜兴市,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,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360元。
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
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%,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宜兴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960元/月。
缴费年限1至4年的,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;4年以上的,超过4年的部分,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。
失业保险金的调整情况
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的通知,失业保险金标准有所调整,具体标准根据缴费年限和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,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宜兴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从1590元/月提高至1613元/月,上涨23元/月。
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
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,申领期限最长为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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